1.在处长的领导下,负责审计处财务审计及综合管理工作;
2.负责起草本科室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有关材料,参与制定学校有关内部审计制度及文件;
3.协助起草学校审计规划、年度审计计划、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,提交、报送审计有关报表、报告等;
4.负责财务收支与预决算审计、经济责任审计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、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、科研经费结算审签等业务的组织实施;
5.负责上述审计业务中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、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,并按规定程序起草审计报告及其他审计文书;
6.参与物资、服务类采购的考察、招标、合同审查,以及设备验收、资产清查等经济活动的监督工作;
7.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,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;
8.负责学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处办公室其他综合性事务;
9.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审计档案整理、立卷、移交工作;
10.负责提供与财务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;
11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